中电储能呼和浩特市赛罕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电芯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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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货物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中电储能技术有限公司。经招标单位批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等
1、工程概况:呼和浩特市赛罕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电芯采购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丁香大街以南经三十二路以西
2、招标范围:
呼和浩特市赛罕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电芯招标(详见技术规范书)。
3、付款方式:10%预付款,50%到货款,35%验收款,5%质保金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
(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
(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业绩要求: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储能系统314磷酸铁锂电芯供货业绩至少2项(单项合同容量不小于500MWh,累计供货容量不小于5GWh合同业绩需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供货规格型号、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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