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隐患治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47790-XM001
项目名称:消防安全隐患治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7.41638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06.63011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行政综合楼、门诊楼、住院南楼、锅炉房、污水站及顺义院区医疗区域各楼宇消防水系统 5 类设备淘汰更新;门诊楼和住院南楼部分防火门、消防、配电、气体管井和排烟机房门淘汰更换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0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 本项目专门面向 □ 中小 ■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2.2.1 依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 但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2.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执行有效期失效的除外)。
2.2.3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根据项目类别和性质执行相应的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2.2.4 本项目执行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 2022 〕 35 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 是 ■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否 □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7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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