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司徒镇环卫卫生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181-DYWX-C2025-0045
项目名称: 丹阳市司徒镇环卫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85.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司徒集镇、全州集镇、司徒眼镜工业园区范围内公共区域的道路、镇区主干道、公厕、菜场、公交站台的卫生保洁 ;司徒集镇范围内 生活垃圾 的一级清运 ;全镇域二级转运以及垃圾中转站的收运、压缩、转运;老万友机械厂片区、天华小区及周边门市、 241省道-丹伏路-香草河桥公路两侧墙 到 墙、丹句路与 241省道交界处周边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 。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镇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上2-5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即上述2-5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及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30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