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车务段长宁等四站两所客运消防维保服务外包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四川
-宜宾市
宜宾车务段长宁等四站两所客运消防维保服务外包询比采购 公告
采购编号: DXNZBCQ-FW-2025- 230
宜宾车务段长宁等四站两所客运消防维保服务外包询比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 .1 采购 项目名称: 宜宾车务段长宁等四站两所客运消防维保服务外包询比采购 。
1 .2 采购人: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 宜宾车务段 。
1.3 采购代理机构: 。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5 采购项目概况: 宜宾车务段长宁等四站两所客运消防维保服务。根据实际开展天数按季度进行核算。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 家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长宁站、兴文站、威信站、镇雄站、皂角磅线路所、威信旧城线路所共计4个站2个线路所客运消防设施设备维保。
2.2 服务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3 服务地点: 长宁站、兴文站、威信站、镇雄站、皂角磅线路所、威信旧城线路所。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定和采购人的需求 。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提供消防技术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2) 财务 要求: 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3 ) 业绩 要求: 供应商近3年(2022年10至2025年10月)应具有从事同规模类似消防维保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附与服务业绩相对应的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良好证明。
( 4 ) 信誉要求:
①本次采购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黑名单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
②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的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
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信息系统中,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提供信用中国系统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截图)。
④在中国裁判文书中,自递交采购响应之日起前一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系统中查询截图)。
( 5 ) 人员 要求: 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 1 人。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 6 ) 其他 要求: 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其他: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3)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 )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 )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 )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 本次采购 不 接受 联合体。
4. 商务要求
4.1 维保方需做好消防设施资料建档工作,及时更新老的资料。
4.2 维保方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完成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检查、培训、宣传及其它消防相关工作任务。
4.3 全面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法规责任。认真服从消防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
4.4 消防系统维保单位需每月把维保情况书面向甲方汇报 ( 同时作为清算维保费依据 ) ,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以便甲方随时检查。保证随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设备运行状况良好。
4.5 消防设备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必须达到原设计、使用的效果。并参照《消防设备使用及维护说明书》作为今后的维修、保养及设备管理服务的参照标准之一。一旦因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发生意外并造成损失(经第三方权威部门监定为保养不善造成)将由维保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6 维保质量标准每季度按《工作质量评分表》 ( 见合同附件 ) 评定工作质量,采用 100 分制,根据评分表“工作要求”内容每发现一处扣除相应分值,累计达到扣除分值总计标准后依据标准支付相应款项。
4.7 参与维保作业工作人员的资质和数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 7 号》规定。维保作业时现场应设置防护人员及必要的防护警示标志。拆卸、搬迁和安装过程中,不得损坏其它公共设施及个人财产,文明施工,工完场清。维保施工过程中,正确使用各种操作工具,高空施工必需配戴安帽及安全带,确保维保施工人员和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4.8 维保作业过程中因维保施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维保施工中违规造成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和损失的 , 将由维保单位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9 供应商需到现场了解消防及配套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有针对性制定维保方案和实施方案,对于甲方提出维保要求如有缺少相关维保规范要求,供应商应按规范要求给予补充完善。
4.10 维保单位未按招标要求落实每月、每季和年度的检测、检查工作,将扣除当月维保费用 20% 。因维护不及时造成发生意外事故,将按事故的损害情况向维保单位追索赔偿。
4.11 结算要求:本项目消防维保业务根据实际开展天数按季度进行核算。
5.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3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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