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检测实验室试验仪器购置招标公告
新疆
-昌吉州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58/19-QT-594 )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检测实验室试验仪器购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 新疆昌吉州木垒县
2.2 项目规模: 古尔班通古特木垒25万千瓦光伏项目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 技术协议或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到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实验仪器及装置-检测实验室试验仪器购置(CHDTDZ058/19-QT-59401):本项目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新能源企业检验检测试验室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相关要求,采购部分电气、光伏、金属、油化验以及仪表与控制相关专业试验仪器设备,用于开展日常生产检修、试验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实验仪器及装置-检测实验室试验仪器购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一项试验仪器供货合同业绩 ;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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