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口镇宏屿河、青山渠疏浚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项目概况
受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委托, 对[350121]DG[CS]2025005、青口镇宏屿河、青山渠疏浚整治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青口镇宏屿河、青山渠疏浚整治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3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1]DG[CS]2025005
项目名称:青口镇宏屿河、青山渠疏浚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8,100.00元
采购包1(青口镇宏屿河、青山渠疏浚整治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 2,208,1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50,340.76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 | 完成河道清淤 | 1(项) | 否 | 青口镇宏屿河、青山渠疏浚整治工程位于福州市闽侯县,随着项目区范围内的城镇产业快速发展,青口镇内河各段河道污染严重。出现了河道淤积,底泥污染等问题,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2,208,100.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采购人发出开工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5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注册企业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均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 适用于本项目,按《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执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7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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