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部分子分公司风电场设备图形信息资源集成系统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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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部分子分公司风电场设备图形信息资源集成系统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09678,招标人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截止目前已有40多家风电场应用了设备图形信息资源集成系统。
该系统将各种技术资料,包括工程图纸、技术手册、参数报表等资料收集、整理、分类以视图形式展现,在图形表面上需要的坐标位置,建立信息连接标记,通过标记建立图与图、图与多个和多种形式的信息的多层链接关系,并把跟设备图纸相关的生产运行、维护保养、备件耗用等信息以及其他技术参数集成在图纸上,形成图形信息集成复合文档,组成设备管理技术平台、解决管理中的信息孤岛问题。
本期项目是在国华投资公司已建设的总部集中版设备图形信息资源集成系统基础上进行扩展,增加河北、山东、山西、江苏、河南等子分公司共18家风电场图形数据。通过建立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集运系统的统一数据接口,支持新能源发电大数据整合。本次招标需要投标人建设设备图形信息资源集成及对接集运系统的接口程序。
2.1.2招标范围: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部分子分公司风电场设备图形信息资源集成系统服务项目的实施部署(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测试、安装、培训、技术服务、质保等工作)并完成相关场站图档资料整理录入,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2.1.4到货地点: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单位。
2.1.5质保要求: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12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发电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或发电企业设备图形档案系统 采购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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