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电建新能源供电有限公司新疆(风光柴储)荣和配电网项目荣和调控中心供暖系统日常运维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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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新疆中电建新能源供电有限公司新疆(风光柴储)荣和配电网项目荣和调控中心供暖系统日常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C-0307-25J6-YS0022)
1.招标条件
新疆中电建新能源供电有限公司新疆(风光柴储)荣和配电网项目荣和调控中心供暖系统日常运维服务经审批准予招标。招标人为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项目业主为新疆中电建新能源供电有限公司。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新疆中电建新能源供电有限公司新疆(风光柴储)荣和配电网项目荣和调控中心供暖系统日常运维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荣和调控中心地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皮山县赛图拉镇,219国道北侧2928公里处,距离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375公里,海拔高度约3780米。
2.2项目概况:
荣和调控中心新能源装机 26MW,为独立型微电网,包含风、光、柴、储发电单元,电压等级为 10kV 和 0.4kV。现场配置 2 台 10T 的燃煤链条热水锅炉、2台低压 0.4kV 2.1MW 直热电锅炉,15 台固体电蓄热锅炉总容量 10.5MW(传森0.4kV 锅炉 5 台,传森 10kV 锅炉 3 台,卓越 0.4kV 锅炉 2 台,卓越 10kV 锅炉 5台,其中 1 台传森 0.4kV 锅炉为项目业主自行运维,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3.8公里集中供热热力管网和 12 台末端换热器及相关附属设施。
2.3服务期限:
本次计划服务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暂定 1095 日
历天,如招标人项目发生移交、转化等不可控因素,投标人要按合同履行完当年运维周期,即合同周期12月31日截止,下个运维周期合同是否执行由投标人与项目新业主沟通洽谈后确定)。
2.4招标范围:
对荣和调控中心供暖系统现场配置的 2 台 10T 的燃煤链条热水锅炉、2 台低压 0.4kV 2.1MW 直热电锅炉、14 台固体电蓄热锅炉总容量 10.1MW(传森 0.4kV锅炉 4 台、10kV 锅炉 3 台;卓越 0.4kV 锅炉 2 台、10kV 锅炉 5 台)、3.8 公里集中供热热力管网和 12 台末端换热器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运行维护、日常检修、巡检、设备定期启动试运行工作。
其中:供暖期为每年10月1日至第二年4月30日:负责供热系统维护及润滑、消缺、辅机设备定期启动试运行、电储热锅炉、3.8公里集中供热热力管网和 12 台末端换热器及相关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检、日常检修;
非供暖期为 5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负责留人值守开展设备维护、检修、设备定期启动试运行工作。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1个标段/标包。
2.6其他补充:
2.6.1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书。
2.6.2 质量标准:合格。
2.6.3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1)投标人负责新疆中电建新能源供电有限公司新疆(风光柴储)荣和配电网项目荣和调控中心供暖系统日常运维服务工作,人员配置必须满足招标方现场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合同签订后,投标人立即按照合同约定运维期进入工作现场开展工作。
(2)投标人调整现场人员,须提前7天通知招标人。
(3)投标人须在上岗前对本项目配置人员针对 2 台 10T 的燃煤链条热水锅炉、2 台低压 0.4kV 2.1MW 直热电锅炉、14 台固体电蓄热锅炉(总容量 10.1MW)、3.8 公里集中供热热力管网和 12 台末端换热器及相关附属设施等职责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的性能、技术规范、运行操作与维护要点进行专业培训,做到熟练掌握。
2.6.4设备配置要求:
(1)投标人自行配备本项目运维人员日常通勤车辆;(2)投标人须确保所配置的生产运维车辆(铲车、自卸车等)的驾驶人员具有相应驾驶证书;2.6.5 签约主体:新疆中电建新能源供电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的资质、财务状况、业绩、信誉、项目主要负责人应满足下述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在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供暖系统日常运维服务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热力(或锅炉)检修或维护等相关许可证(或资质证书),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许可证。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2 年-2024 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2022 年-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账户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 3 年(2022 年 10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1 项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的热力运行维护或电储热锅炉日常检修服务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工作范围、合同起止时间、合同金额、双方签字盖章页;已完工的业绩需提供完工履约证明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正在实施的业绩需提供甲方盖章进场通知或甲方付款凭证或投标人开具的发票或甲方盖章的履约评价表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1.4 信誉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 年 10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法院判决书或处罚书落款日期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若投标人被列入上述名单,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 2 ) 拟 参 加 本 项 目 的 投 标 人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址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若投标人被列入上述名单,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若投标人被列入上述名单,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有上述情形,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1.5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在进场前提供政审材料及无犯罪证明记录。
(2)安全管理人员: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在进场前提供政审材料及无犯罪证明记录。
(3)项目作业人员:(高低压)电工、焊工、高处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应急管理局或相应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司炉工须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持证上岗。在进场前提供政审材料及无犯罪证明记录。小型装载机及自卸车驾驶员应取得相应车辆的驾驶证。所有项目作业人员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在进场前提供政审材料及无犯罪证明记录。
3.1.6中标人数量:1家。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6 14: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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