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邵阳智能交通一期杆件及机箱增补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湖南
-邵阳市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邵阳智能交通一期杆件及机箱增补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NZT-2025-12361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邵阳智能交通一期杆件及机箱增补采购项目 。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增补采购邵阳智能交通一期建设(杆件及机箱),包含 3.5米、4米、 6米 、 12米、14米、 16米、18米及3种T型 横杆件监控杆件 ,显示屏立柱、抱杆小机箱、落地大机箱 等内容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本项目 不 划分采购包,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 1名成交人 。
1.3项目预算: 222.34万 元(含税)。
1.4交货地点:湖南省邵阳市
1.5交货期:自采购通知下达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到货。
1.6质保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五年。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 不含税总价 19676110元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加响应 , 核心 设备 为 (监控杆件、机箱) 。 若供应商为核心设备制造商,须提供采购设备制造商资格声明。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采购设备制造商授权函。原厂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响应将均被否决。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 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 5 年前的同月同日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 5 年前的同月同日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3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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