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蔺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蔺河镇新建村照明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YR-AK-25023
项目名称:2025年蔺河镇新建村照明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3,696.0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蔺河镇新建村照明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13,696.0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13,696.07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其他建筑工程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3,696.07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蔺河镇新建村照明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蔺河镇新建村照明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法人登记或自然人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6供应 商通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和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满三年的,按实际情况出具;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企业须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3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