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公寓(研究生楼)翰风苑组团建设项目燃气工程
重庆
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公寓(研究生楼)翰风苑组团建设项目燃气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公寓(研究生楼)翰风苑组团建设项目 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渝发改社会 〔 2024 〕 54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师范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学校通过自筹等方式解决,同步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师范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内,学生公寓总房间数:978间,层高为3.6米。总建筑面积:44882.77m2,总计容建筑面积:44882.77m2;项目主要功能为学生公寓,配套辅助用房,包括公共活动区域、洗衣房、物管用房、工勤配套用房、值班室、团辅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一站式服务台、水泵房、配电房及垃圾收集间等 。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449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公寓(研究生楼)翰风苑组团建设项目燃气工程方案设计包含的市政燃气接口至表前(含燃气表)燃气设施设备主体工程、表后定制化(不锈钢波纹管)及安防设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含电磁切断阀等)的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燃气施工(包含燃气管道开孔、钻孔及开孔钻孔后的补洞、防水处理等工作)及验收通气等全部工作。
服务内容:
(1)设计工作: 包含 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的变更、修正、调整和完善,工程变更部分的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按发包人要求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设计成果需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有相应资质的审图机构及燃气主管部门审查合格。
(2)施工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工作,达到燃气主管部门的验收通气标准。
(3)通气工作:提供通气所需的满足燃气主管部门要求的全部资料,完成通气相关手续办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0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30 日历天 ;
施工工期: 70 日历天 ;
根据《重庆天然气管理条例》,天然气用户在安装、改装天然气设施完成后,应向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申请通气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禁止通气。本项目燃气工程计划竣工日期为202 6 年 1 月3 1 日,要求中标单位严格把控施工工期,配合项目主体工程按计划竣工。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 设计和施工 资质 :
A. 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 1 ) 和 2 ) 项资质:
1 )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1、2、3项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公用管道GB1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级。
B. 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 1 ) 和 2 ) 项资质:
1 )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 ) 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GB1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公用管道GB1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级。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 .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提交 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 需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并要求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6 10: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