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40台船用骨架托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40台船用骨架托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 40台船用骨架托盘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已 由 云港控股 [2025]17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 自筹 ,招标人为 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 40台船用骨架托盘包含35台40英尺两轴船用骨架车和5台40英尺三轴船用低平板半挂车采购。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台数: 40台(含35台40英尺两轴船用骨架车,5台40英尺三轴船用低平板半挂车)。
交货地点:连云港码头东方公司墟沟西作业区 69号泊位交付。
计划交付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 45日历天内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 1)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 2)投标人应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不得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同时授权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的合法授权,就招标内容中同一货物不得代理两个或以上品牌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 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有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本省信用评级结果确定。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资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2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参照注册地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结果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94.5分)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不高于90分)确定;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下的,按照其信用等级确定;
3其他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信用分为85分)。
3.3其他要求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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