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粪池清底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告
化粪池清底服务(第二次) - 询比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化粪池清底服务(第二次)进行采购,现化粪池清底服务(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化粪池清底服务(第二次)
1.2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经到位或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5 采购项目概况:化粪池清底服务(第二次)项目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确定 1 家成交人。
1.7 合同签订主体:中核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化粪池清底服务及有关技术服务、培训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相关要求: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服务内容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
| 1 | 化粪池清底服务(第二次) | 共2座,每座化粪池3年2次 | 为两座化粪池开展清底服务,化粪池清理见底,清理后,目视井内无积物浮于上面,出入口畅通,保持污水不得溢出地面。 | 三年 |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阜盛西街18号院 |
2.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依法设立的证明: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营业登记证书。
(2) 资质要求: /
(3) 财务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净利润至少1年不亏损,且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4) 业绩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一份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与本次采购类似的化粪池清掏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或供货清单)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除合同形式外,也可为协议或任务书等其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文件。
(5) 信誉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采购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供应商的承诺书;若自拟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需涵盖“供应商的承诺书”的所有内容)。
(6) 其它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经销商。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8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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