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大渡口市政路灯托管型节能改造及日常管养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安徽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ZD42025041 -2
项目名称: 东至县大渡口市政路灯托管型节能改造及日常管养服务项目 (第二次)
预算金额: 650万元
最高限价: 650万元
采购需求: 为提升城镇照明整体水平,解决目前东至县大渡口镇镇区路灯能耗高、未实现按需照明、不具备路灯状态监测功能、无安全预警措施等问题。现需采购能源托管服务,通过 “智慧化升级改+能源费用托管+路灯代维”合作方式,合同服务周期10年,65万/年。由中标人负责节能改造、能源费用托管和路灯运维。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 1)项目建设期: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向采购人出具专业设计图纸和改建方案(图纸及改建方案中的任何错误、不一致、不明确或者遗漏造成的后果和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采购人组织专家评审会在半个月之内对中标人提交的设计图纸及改建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后下达批复给中标人,中标人按照批复方案进行建设。采购人向中标人下达批复日开始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
( 2)项目验收期:项目完成建设后由采购人组织人员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并同意后进入试运营期;验收不合格,限期中标人1个月内整改完成,再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 3)项目试运营期: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同意后进入1个月的试运营期,试运营期内设备良好,系统运行正常进入正式运营。
( 4)合同服务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为合同签订后 12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成。项目试运营期为验收合格后试运营1个月,试运营期内设备良好,系统运行正常后第一天进入正式运营期,运营期10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职责与分工;
(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 3)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质等级按各自专业的资质等级确定,而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 1)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
(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证书;
( 3)且在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不得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9 17: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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