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港区垃圾收集转运系统设施设备更新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河北
一、项目编号: Z1303002511932301
二、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海港区垃圾收集转运系统设施设备更新项目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需解锁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68号嘉恒大厦16层A区  |  91130100MA0ERC9C5A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时间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需解锁 | 秦皇岛市海港区垃圾收集转运系统设施设备更新项目设计 | 完成本项目作业设计编制工作,项目概况为更新改造16座垃圾收集站、104座地坑式垃圾收集站;对2座垃圾中转站进行封闭改造;更新购置新能源76辆,配套新能源车辆设施 | 本项目通过对垃圾收运系统设备进行更新,将有效提升环卫设施 设备的现代化水平,提升秦皇岛市海港区垃圾处理及清运能力,改善城市环境,保障公众健康。 | 合格 | 30天(日历日) | 620000 | /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英杰、陆雅坤(采购人代表)、王明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3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区环卫中心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