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关于2025年甩挂作业专用叉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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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关于2025年甩挂作业专用叉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B202501BA2001821439106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湖南省张家界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关于2025年甩挂作业专用叉车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B202501BA2001821439106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张家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28.8万元(人民币) 。
招标内容与范围: 采购甩挂作业专用叉车1台,具体技术指标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关于2025年甩挂作业专用叉车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关于2025年甩挂作业专用叉车项目: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2024年度)。具体要求如下:
1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影印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
2财务报告文件: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影印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3.信用要求:
投标人须按招标(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签署生效的《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承诺无不良行为,存在违反承诺书及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提供以下1、2、3、4项内容中网站查询截图或报告(以下内容中,近三年是指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1095天内,近一年是指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365天内):
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等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差推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生效的判决、裁定、决定包含在内)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及招标人所属行业内单位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
2)近三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和“经营异常”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3)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
4)近三年,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内的;
5)近一年,在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招投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告中,存在串标围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6)对采购人所属行业内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贿,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合同签订前尚在采购人所属行业对其采取禁止措施期限内的;
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法定代表人、高管、监事等为同一名自然人,股东为相同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导致影响投标合法性、公正性情形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提供资料中被查证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1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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