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郑区黄官镇新田村非遗食品生产加工厂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GC-ZFCG-南郑区-20251022
项目名称:2025年南郑区黄官镇新田村非遗食品生产加工厂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9,196.83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南郑区黄官镇新田村非遗食品生产加工厂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南郑区黄官镇新田村非遗食品生产加工厂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1提供加盖公章的证照复印件;2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可查询,提供完整的网页截图,企业信息确认在有效期内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不良信用、无在建工程【1提供项目经理证照复印件(职称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身份证及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确认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单位公章;2提供项目经理“无不良信用承诺函”;3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声明函】。
(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6)拟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拟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
(7)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磋商保函【注: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9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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