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250919062.1B1
项目名称: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川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16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警车 | 1160000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6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川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川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提供);
(2)申报主体线上可通过登录“信用中国(甘肃平凉)”网站,在网站首页点击“甘肃省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专栏进入专用信用服务,申请注册并下载“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也可在甘肃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 栏 中 “ 企 业 上 市 合 法 合 规 信息核查‘一件事’”申请注册并下载“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线下通过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信用窗口下载“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如外地企业查询“信用中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4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