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脱硫废液处置采购公告
河北
-邯郸市
正在报名中
- 采购条件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脱硫废液处置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 谈判 采购, 公开 邀请 合格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 脱硫废液处置,处置量为 1400 吨;合同生效后分批次处置,每批次处置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 日内处置完毕,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 服务 地点: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现场 ;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或脱硫废液处置达到 1400 吨(以先到为准);
2.4 服务质量: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 - 供应商资格要 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A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
B 、 须具有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 核准经营的类别含 HW11 精(蒸)馏残渣 ) 。
C 、 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 运输 ) 或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且在有效期内 ;
D 、 信誉要求: ( 1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3.2 本 项目 接受 联合体 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 个;( 2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10-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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