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安全公司2025年边界防护类设备硬件代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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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安全公司2025年边界防护类设备硬件代工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安全公司2025 年边界防护类设备硬件代工项目 已批准,招标人为 天翼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 资格预审编号: ZJZB-2025-20894 。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中国电信安全公司 2025 年边界防护类设备硬件代工项目所需的硬件代工生产服务。
2.3 服务期限: 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2.4 项目性质: 服务招标,资格预审 。
2.5 项目规模: 具体 详见下表 :
| 序号 | 代加工产品名称 | 代加工产品规格 | 数量 | 交付地点 |
|---|---|---|---|---|
| 1 | 桌面型 | 500M | 50 | 全国 |
| 2 | 1G | 50 | ||
| 3 | 1U 机架式 | 2G | 50 | |
| 4 | 2G (安全可靠版) | 1000 | ||
| 5 | 5G | 50 | ||
| 6 | 5G (安全可靠版) | 200 | ||
| 7 | 10G | 10 | ||
| 8 | 10G (安全可靠版) | 10 | ||
| 9 | 2U 机架式 | 20G | 20 | |
| 10 | 20G (安全可靠版) | 20 | ||
| 11 | 40G | 10 | ||
| 12 | 40G (安全可靠版) | 20 | ||
| 13 | 1U 机架式 | 情报网关 1G | 20 | |
| 14 | 2U 机架式 | 情报网关 5G | 10 | |
| 15 | 情报网关 10G | 10 | ||
| 16 | 情报网关 20G | 10 | ||
| 17 | 1U 机架式 | 情报网关 1G (安全可靠版) | 20 | |
| 18 | 2U 机架式 | 情报网关 5G (安全可靠版) | 20 | |
| 19 | 情报网关 10G (安全可靠版) | 20 | ||
| 20 | 情报网关 20G (安全可靠版) | 10 | ||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
2.6 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关键技术指标 。
2.7 标包划分情况(如有):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 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 ,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申请人须提供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前一日,同类产品(工控机、防火墙、情报网关)自有品牌销售或代加工产品销售业绩,销售数量不少于 1500 台。
注:申请人须附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标的内容、签约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框架协议及其项下同一项目所有订单的累计金额均视为同一个合同计取 ) 的扫描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按合同或框架下订单金额计取,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相关业绩的,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1.4 申请人应具有代加工产品生产的生产场地及生产设备,并提供承诺函。
注:申请人需提供代加工生产场地自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扫描件,或承租的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如为申请人员工代表承租的,则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该承租人为供应商正式员工的证明文件(如劳务合同或社保证明等))。
3.1.5 代加工产品(包括样品)应为申请人自行生产制造,并提供自行生产承诺函。
3.1.6 申请人应提供《招标人知识产权保护及保密承诺函》
3.1.7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8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20) 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关键技术指标。
3.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 3 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5 年10月 24日0时0分至2025年10月28日24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 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后,通过“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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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4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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