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和烯烃一分公司气化装置煤粉速度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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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和烯烃一分公司气化装置煤粉速度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9874,招标人为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 司和烯烃一分公司气化装置用煤粉速度计采购公开招标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 序号 | 需求单位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行项目编号 |
|---|---|---|---|---|---|
| 1 | 煤制油分公司仪表管理中心 | 煤粉速度计 \量程: 0- 15m/s,2.5"600LB | 台 | 30 | 1014512679 |
| 2 | 烯烃一分公司仪表车间 | 煤粉速度计 \量程: 0- 15m/s,2.5"600LB | 台 | 7 | 1014512678 |
2.1.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完成交货
2.1. 4 交货地点: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煤制油化工仓储配送 中心
2.1.5 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 60%,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后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 1.6 支付方式:全额银行电汇
2.1.7 质保期: 合同货物货到验收合格后 18个月或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2.1.8 交货方式:货到现场车板交货,由买方卸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煤粉速度计或煤粉流量计)(操作压力≥4.25MPa)须至少具有供货业绩合同2份,且单份合同中满足操作压力≥4.25MPa的(煤粉速度计或煤粉流量计)数量不少于8台(代理商提供自身业绩或生产商业绩均可)。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提供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佐证亦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并加盖公章。(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3)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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