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办理120万吨取水证项目公告
山西
-大同市
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办理120万吨取水证 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JNC302-CG-251032666、SXMTZB2502F-1287(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大同市/云冈区
一、采购条件
本 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120万吨取水证 ( 采购项目编号: JNC302-CG-251032666 、 SXMTZB2502F-1287(F) ), 已由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党委会议纪要【 2025】第16号专题会议纪要【2025】第213号 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 ,采购人为 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2021年10月14日,大同市云冈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云审批许可(2021)13号《关于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70万吨/年矿井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批复挖金湾煤业取用本矿处理后的矿坑涌水和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的公共供水作为供水水源,用于生产和生活用水,年总取水量18.68万m3,其中:生产用水8.75万m3,生活用水9.93万m3。鉴于挖金湾煤业生产能力由70万t/a核增至120万t/a,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取水许可批复取水量已不能满足煤矿120万t/a生产运行用水需求。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令第15号)第十一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二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水规模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并办理取水许可申请 。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120万吨取水证
标段(包)内容: 编制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取水工程核验报告》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取得取水许可证 , 详见采购文件。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 3个月内 。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120万吨取水证 ,该标段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文水资源或水土保持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近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水资源论证或取水工程核验服务;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有效的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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