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电力设计院生产科研基地建设项目室内(地上)装修与水电工程施工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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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西南电力设计院生产科研基地建设项目
室内(地上)装修与水电工程施工采购
招标编号:XNDLSJY-GC-GCZCB-22-2025-010
- 招标条件
西南电力设计院生产科研基地建设项目室内(地上)装修与水电工程施工采购(以下简称“本采购项目”)买方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四川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项目名称:西南电力设计院生产科研基地建设项目室内(地上)装修与水电工程施工采购 ,招标编号:XNDLSJY-GC-GCZCB-22-2025-010 。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川发改法规规〔2025〕380号)》以及《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工作指引(试行)》,本采购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南电力设计院生产科研基地建设项目
2.2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16号
2.3项目概况:工程规模: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16667.78m2(约25亩),总建筑面积85669.15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9739.93m2,不计容建筑面积35929.22m2,建筑密度40%,绿地率9.71%,地下3层,地上11层,建筑高度59.8m。
2.4招标范围与主要内容:
(1)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1号楼主楼1-11层的办公室、公共办公区、其他公共区、会议室、厨房、餐厅、设备房(部分)等全部室内区域(水电烟道管道井、楼梯间、数据机房等不属于本标段);1号楼地下室的电梯厅区域与楼梯间前室(其他区域不属于本标段);1号楼副楼全部室内区域;2号楼的门卫室与公共厕所等全部室内区域。
(2)招标主要内容:包括且不限于负责室内的楼地面、内墙(柱)面、室内隔墙(隔断)、门窗、楼屋面板底喷涂、板底吊顶等装修施工;室内给排水施工(水电管道井外至各区域、洁具等);室内强电工程(水电管道井外至各区域、开关插座及照明灯具等)施工;室内标识标牌等;负责与本标段交叉施工的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地毯供货与安装、门供货与安装等统筹协调管理等工作;负责从指定点引接施工用水用电并自行维护管理;样板工程多次打样;局部装修方案二次设计或多次深化优化设计;局部装修方案评选及奖励;负责施工期间及交付后室内空气环境检测、监测;办理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全部手续;开展(或配合开展)工程创优评奖、绿建创星、LEED认证、WELL认证等相关组织和实施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BIM深度应用及模型移交;设计方案、专项施工方案评审等工作的深度配合服务(包括聘请专家、组织评审会以及相关费用支出等);负责实(试)验及质量自检;竣工图编制;建渣清运、消纳;
(3)不包含室内的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等;地毯供货与安装、门(含五金件等)供货与安装等。
详细范围与内容、界限界面及交接口等详见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澄清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图纸、设计说明、补充说明等资料及要求。
2.5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9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21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不超过27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计划总工期供参考,请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图纸等招标资料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提出承诺的总工期以及总工期对应里程碑节点,须满足工程整体建设需要;在正式开工前,应完成深化设计和局部装修方案二次设计、选样定样、样板施工等,部分工作可在施工期穿插实施,但最终完工交付时间不超过2026年10月21日。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近五年,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存在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全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供应商(工程类)黑名单内;
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应答;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应答;
4、近五年,无较大安全质量事故(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标准);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追究司法责任(以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政府行政文书为准);
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二)核心资格要求
1、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不超过2家;
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是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的职责分工、权利、义务,各方承揽的业务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专业承包资质要求;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若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等。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下同),有4个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金额≥5000万元的质量合格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业绩或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业绩。)
4、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为本单位在册员工,若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在册员工;近三年,有1个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
5、技术负责人: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或注册二级建筑师执业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若联合体投标,则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在册员工;近三年,有1个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6、安健环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类);
已完成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①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发包人证明及评价;
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
③工程信息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的,必须提供相关信息、数据截图等,信息审核管理等级应为C级及以上[ A级由省级住建部门审核确认,B级由市级住建部门审核确认,C级由县级住建部门审核确认,D级由建筑市场主体填报、未经住建部门确认。],截图应包括工程信息、招投标信息或合同登记信息、竣工验收信息或业绩技术指标等;若工程信息未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的,须提供各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信息、数据截图等。
④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内的装修装饰工程,除①-③以外还应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充分证明其履约金额≥5000万元、竣工验收材料等。
⑤证明材料应连贯、直观体现相应逻辑关系证明其真实性,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不清晰、不直观、逻辑不合理、不真实的,应要求投标人提供一次补充材料进行证明说明,若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仍认为不清晰、不直观、逻辑不合理、不真实的,则不予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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