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施工Ⅰ标段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
-防城港市
防城港 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施工Ⅰ标段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施工Ⅰ标段 招标人为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付款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位于北部湾北岸、广西防城港市渔澫岛西南端。防城湾有东湾和西湾,水域宽阔,纳潮量大,地形隐蔽,水深浪小,港池航道淤积少,是中国大陆沿海最西南的深水良港,也是我国沿海主要港口之一,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本工程建设规模和航道通航标准为:航道全长约 23.0 千米, 30万吨级单向航道K00+000~K08+500段对应航道设计底高程-21.8米(当地理论深度基准面,下同)、通航宽度300米,K08+500~K21+800段对应航道设计底高程-21.6米、通航宽度300米,K21+800~K23+000段对应航道设计底高程-21.6米、通航宽度268米;10万吨级双向航道的起点位于K11+000处,K11+000~K23+000段对应航道设计底高程-15.5米、通航宽度352米。
2.2招标内容:
| 项目/险种 | 合同金额/赔偿限额 (人民币:元) |
|---|---|
|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 物质损失部分 |
| 第三者责任部分 | 80000000.00 |
| 说明: 保险税率: 6%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 服务 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2)资质条件要求: 若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由中国银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若报价人为独立法人所合法成立的下属分公司时,须同时提供由中国银保监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其总公司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和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予投标人的独家授权书。
(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 4) 偿付能力指标符合监管要求;投标人主要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保险业务,且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监管局)批准的保险服务机构。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0-30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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