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支持医养结合(长护险)项目四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疆
一、项目编号: XJXSJ-2025(ZC)-113(4)
二、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支持医养结合(长护险)项目四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1 | 需解锁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尚德北路567号 | 投标报价:282000(元) | 94.67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支持医养结合(长护险)项目四次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支持医养结合(长护险)项目四次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支持医养结合(长护险)项目四次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关于采购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 六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利军,古歆,孙予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前,以中标价格为基准,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由成交供应商向需解锁支付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423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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