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浙江公司玉环分公司厂区地下水成因分析及跟踪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浙江
-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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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浙江公司玉环分公司厂区地下水成因分析及跟踪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0-3-3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能浙江公司玉环分公司厂区地下水成因分析及跟踪监测服务 ,招标人为 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华能浙江公司玉环分公司厂区地下水成因分析及跟踪监测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
2.2 概 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技术指南(试点)》、《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等技术指南,结合本次督察发现的地下水超标情况,对企业及周边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开展深度调查工作,并针对超标指标开展成因排查分析,并根据排查结果开展整改落实,编制整改验收报告,形成闭环。
2.3 标段划分: 华能浙江公司玉环分公司厂区地下水成因分析及跟踪监测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
2.5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整改验收报告并获得环保部门认可备案,编制指导整改措施,实现问题闭环,总体合同完成时间为2028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对玉环分公司地下水情况进行监测,对企业及周边土壤pH、总铬、土壤常规等指标进行化验分析,对地下水常规、可萃取性石油烃等进行化验,编制整改验收报告,并开展2026-2028年跟踪监测评估服务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土壤及地下水隐患排查或火电厂环保自行监测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10-31 23:59(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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