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物流承运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
-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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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光电
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物流承运商选聘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KZB2531SCQTF502869 )
项目所在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
一、招标条件:
本 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物流承运商选聘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 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物流承运商选聘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二、 招标项目概述: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对 光学玻璃材料及制品的物流服务 ,其中长途汽运两年服务费用约为人民币 400 万元,国内空运两年服务费用约为人民币 400 万元,国际空运两年服务费用约为人民币 300 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2 本项目采用单价招标,报价为含税单价,最终费用按照结算单价与实际发运量据实结算。
2.3 招标内容:本项目共 3 包,其中第 01 包:长途汽运;第 02 包:国内空运;第 03 包:国际空运。各包供应商对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光学玻璃材料及制品的物流等相关的服务,具体的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4 服务期限: 2 年( 2026 年 1 月 1 日 -2027 年 12 月 31 日)。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停运整改乃至提前终止与中标人的合作。
2.5 服务地点: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3.1.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3 第 01 包: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第 02 包: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国内航空货运能力。
第 03 包: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国际航空货运能力。
3.1.4 投标人须提供在开标日前 3 个月内由其开立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24 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为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和无生产经营场所的“三无”投标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4.1 提供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 提供单位社保缴存证明(社保局网站导出的社保缴存凭据、企查查 / 天眼查 / 爱企查截图、税务机关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等,提供其一即可。缴费时间为 2024 年以来至少连续 12 个月及以上。)。
3.4.3 提供实缴资本证明(验资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企查查 / 天眼查 / 爱企查截图,银行实缴资本或投资款回单,提供其一即可)。
3.5 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1 、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 2 、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6 投标人需按采购项目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4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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