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京管道光纤多参数数据采集与应用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陕京管道光纤多参数数据采集与应用
招标项目编号:
FAGF-KJZY-25100054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总院分公司
代理机构: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
天津市/市辖区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为建设管网集团智能线路样板工程,研究总院智能化研究中心已与北京管道公司签订了《陕京管道智能线路综合平台试点》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将结合陕京密马香管道,打造融合各类线路技防手段的数字孪生管道。但鉴于密马香管道沿线缺少基于分布式光纤的多源数据感知手段,结合北京管道公司的要求,需补充单光纤多参数安全预警系统开展振动、应变、温度等多源数据融合的线路风险分析与现场试验。
陕京管道光纤多参数数据采集与应用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10-27 17:3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0-31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
获取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11-04 09:30:00
开标时间:
2025-11-04 09:30:00
递交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
/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对陕京管道进行光纤多场景多参数的数据采集和应用技术服务,实现陕京管道单光纤多参数的监测预警功能。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3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响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根据提供的财务报告测算,响应人任一年度为资不抵债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在光纤预警领域开展数据采集或算法开发相关的项目业绩。响应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以及签署页等)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4.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黑名单。 以上(1)-(3)以评审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5.人员要求 响应人设定的项目组研发人员不少于3人(不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不可替换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同时提供人员名单、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主要页或聘用证书或评审/响应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6.报价要求 具有分项报价,总报价及分项报价均应包括含税价与不含税价,并注明税率。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不含税限价具体为35万元,最高含税限价具体为37.1万元。
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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