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分公司零星设备维修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
-本溪市
,拟就“本溪市分公司零星设备维修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ZX-HL-1028-02)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一、项目名称:本溪市分公司零星设备维修项目(三次)二、项目编号:ZX-HL-1028-02三、项目概述:本项目本溪市分公司零星设备维修项目(三次),使用范围:本溪全地区全部网点、办公生产大楼;数量:据实。采购服务期限1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四、采购内容:项目预算40万元包号及名称包预算分包内容包1预算28万元市内及本溪县零星设备维修包2预算12万元桓仁县零星设备维修零星设备维修项目在入围供应商中进行二次询价,二次询价依据最低价中标。包1入围2家、包2入围1家,可兼投兼中。注: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五、供应商资格条件:(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三)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五)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六)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该项目的报价方式为设备维修项目结算的折扣率,折扣率不得高于100%。零星设备维修项目结算金额计算方式为“结算金额=零星设备维修拦标价*折扣率”(注:零星设备维修拦标价见《附件2:零星设备维修拦标价》)。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1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