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购置副斜井失速保护系统招标公告
山西
-忻州市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购置副斜井失速保护系统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JNB251-ZB-251022648 SXZB-2509 3388GZH031/01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购置副斜井失速保护系统(招标编号: JNB251-ZB-251022648 SXZB-2509 3388GZH031/01), 已由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以晋控投资字 [2025]70号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 “ 平台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项目 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 规模 :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购置副斜井失速保护系统 。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001)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购置副斜井失速保护系统 :
标段(包)内容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
| 1 | 副斜井失速保护系统 | 套 | 1 | 详见技术参数 | 合同签订后30天內 |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
2.3交货地点: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2.4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30天內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001)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购置副斜井失速保护系统 ,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 2 . 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须提供授权书 , (其中:无轨胶轮车失速防护装置用主机、矿用本安型雷达测速传感器、矿用本安型读卡器、矿用本安型天线、矿用本安型车载无线信号发送器、矿用本安型声光报警显示屏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 ,其他产品均不需提供制造商授权)。
3.3.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投标时须提供无轨胶轮车失速防护装置整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同时须提供 无轨胶轮车失速防护装置用主机、矿用本安型雷达测速传感器、矿用本安型读卡器、矿用本安型车载无线信号发送器、矿用本安型声光报警显示屏、矿用隔爆型摄像仪、矿用位置传感器防爆合格证 。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 项类似业绩。(代理商提供的所投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
近年 指: 2022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胶轮车失速防护 系统整机供货 业绩 或具备以下主要产品:无轨胶轮车失速防护装置用主机、矿用本安型雷达测速传感器、矿用本安型车载无线信号发送器、矿用本安型声光报警显示屏的供货业绩 。 注: 无轨胶轮车失速防护装置用主机、矿用本安型雷达测速传感器、矿用本安型车载无线信号发送器、矿用本安型声光报警显示屏的供货业绩 须在同一份合同中体现方可计为一项类似业绩 。 业绩的货物名称与本次招标内容一致(或者从名称来看,明显与招标货物是同产品即可)型号可为不同。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投标人不得被市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 须提供 招标文件第六 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的 证明 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按照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 的要求提供 信誉承诺书 。) 。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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