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三元石窟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项目公告
山西
-长治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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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三元石窟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54-CG-251022566 、 SXZB-2510304811JNF3048/01 )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三元石窟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采购项目编号:JNC254-CG-251022566 、 SXZB-2510304811JNF3048/01 ), 已由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三元石窟煤业有限公司 以三元石窟煤业有限公司经理办 公会 {2025}3 次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三元石窟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安全现状评价
2.2 采购范围: 本 采购 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包 ) 。
标段(包)内容 :通过编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对矿井的安全管理体系、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的运行、矿用设备及安全设施的配置等实际状况的调查,遵循科学性、合法性、公正性、针对性的安全评价原则,对矿井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依据煤矿主要生产系统和安全事故预防,划分评价单元,对各评价单元采用针对性安全评价方法,指出矿井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并确定其危险度,指出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重点,为事故隐患治理提供依据,为安全资金的投入提供参考 。
2.3 服务周期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起 3 年 内 完成
2.4 服务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三元石窟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满足 采购人 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 须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
3. 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 具有 一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2年10月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编制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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