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2025年度第一批医疗设备(超声诊断仪)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一、项目编号:N5120022025000080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第一批医疗设备(超声诊断仪)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临江镇清泉铺街153号 | 1,899,000.00元 | 1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需解锁)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02320500 | A02320500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超声诊断仪 | GE | LOGIQ E10s | 1(台) | 1,899,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钟躅原(采购人代表) 、 施飞 、 林志光 、 李静 、 陈方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下列收费规则以中标(成交)金额作为基数进行计算后下浮20%收取。收费规则:
货物: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0.5%;5000-10000(万元):0.25%;10000-100000(万元):0.05%;100000万元以上:0.01%
注:①以上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9911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51200225210200002106;
监督投诉单位: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需解锁;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
地址: 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蜀乡大道6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