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窝巴特渠首引水能力提升工程监理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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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市窝巴特渠首引水能力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湾市窝巴特渠首引水能力提升工程监理,项目已由沙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沙发改字〔 2025 〕 170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沙湾市水利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 .项目规模:改造中型渠首、附属设施及配套引水工程。引水能力改造后,兼顾引洪灌溉任务,引水能力达到 6.85m 3 /s ,总控制灌溉面积 8.57 万亩。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III等。工程建筑物设计标准:永久性主要建筑物按 3 级设计,次要建筑物按 4 级,临时建筑物按 5 级。
3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
| E6542003930001015001001 | 沙湾市窝巴特渠首引水能力提升工程监理 | 365 | 217 | 建设规模:改造中型渠首、附属设施及配套引水工程。引水能力改造后,兼顾引洪灌溉任务,引水能力达到 6.85m 3 /s ,总控制灌溉面积 8.57 万亩。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III等。工程建筑物设计标准:永久性主要建筑物按 3 级设计,次要建筑物按 4 级,临时建筑物按 5 级。招标范围:包括对沙湾市窝巴特渠首引水能力提升工程的所有土建、其他临时辅助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安装及信息化标段等的全过程监理及质量平行检测监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的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能力。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注册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资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类似拟建工程的监理经验和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中承担监理工作。
3 .投标其他条件: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质、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凡提交的材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8 10: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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