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电蒲县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供水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山西
-临汾市
正在报名中
CHDTDZ002/25-QT-027 )
一、 招标条件
山西华电蒲县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供水系统工程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蒲县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 山西省临汾市蒲县乔家湾镇和黑龙关镇境内。
2.2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山西华电蒲县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配套施工供水工程,本工程新建生活、生产供水系统各一套。其中:生活供水系统规模400m /d,生产供水系统规模11600m /d,具体水量应以招标人提供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为准。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2025年12月1日-2026年6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供水系统所有的土建施工,管道与设备的采购、安装、系统调试与试运行。
(1)生活供水系统:峡村取水点泵送至1165m高程(2×1000m )水池接入点,再由该水池泵送至1340m高程(2×500m )水池并预留接入点,最后由1340m高程水池送至临时业主营地高位水池并预留接入点。
(2)生产供水系统:1)岔上桥水源系统包括岔上桥水源点泵送至1165m高程(2×1000m )水池接入点,再由该水池泵送至1340m高程(2×500m )水池并预留接入点,最后由1340m高程水池送至砂石生产系统高位水池并预留接入点。2)东川河取水系统包括自东川河取水点至1238m高程(2×500m )水池并预留接入点。
(3)负责完成水资源论证变更报告的编制及报审,并最终取得取水许可证。
(4)承包人须负责办理岔上桥水源点、峡村新建水源点至1165高程(2×1000m )水池接入点区间全部临时用地的国土使用手续,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需按照政府要求完成该区域的土地复垦并通过专项验收。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其他施工附属工程-施工供水系统工程(CHDTDZ002/25-QT-02701):本工程为《山西华电蒲县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配套施工供水工程,本工程新建生活、生产供水系统各一套。其中:生活供水系统规模400m /d,生产供水系统规模11600m /d,具体水量应以招标人提供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为准。
本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供水系统所有的土建施工,管道与设备的采购、安装、系统调试与试运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施工附属工程-施工供水系统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近 10年(投标人自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在建或已建供水规模10000m /d 及以上的供水系统工程施工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施工图纸或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或业主证明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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