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铁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济铁发展大厦智能化工程劳务分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东
-济南市
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铁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济铁发展大厦智能化工程劳务分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铁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济铁发展大厦智能化工程劳务分包项目招标会(招标项目编号: JTZB202 5 FW- 316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排序 |
|---|---|---|---|
| 1 | 济铁发展大厦智能化工程劳务分包项目 | 需解锁 | 1 |
| 1 | 济铁发展大厦智能化工程劳务分包项目 | 需解锁 | 2 |
二、其他公示内容
因济南济尔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第 “8.10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次项目的能力,投标文件应包含依据工作量表编制的技术方案。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铁路车站或甲级写字楼的弱电工程类项目及BAS系统项目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弱电工程类项目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不少于两例,BAS系统项目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的要求,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济南济尔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包件1的投标。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 式
投标单位如有异议,请在 2025年10月29日17:00 至 2025年11月3日17:00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招标人不予受理。 参 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办法》,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异议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竞商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