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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山西省分公司2025-2026年度施工总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

-

太原市

发布时间:2025-10-29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山西省分公司 2025-2026 年度施工总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04-11-04A-2025-D-F-D28274 】),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 招标内容:山西省范围内(县、市、区)山西铁塔运营商业务与智联业务塔类施工项目和能源业务施工项目。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运营商业务项目土建施工、外市电施工、转改直、机房动力配套施工、防雷接地及部分小型桅杆的施工,运营商拓展类业务综合传输等项目施工,智联业务与能源业务项目施工。(不包括我公司确定的运营商、智联、能源业务专项项目)。

1.1.2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10 日或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合同到期后,份额未执行完毕且新的采购结果未下发,本项目合同延期 6 个月。

如发生以下情况,合同自动终止:

( 1 )延续期内,合同份额执行完毕,本合同自动终止。

( 2 )延续期内,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同类项目新的采购结果下发,本合同自动终止。

1.1.3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 1 )预估规模:不含税 32544 万元,税率 9% ,含税 35472.96 万元。

( 2 )实施地域:山西省范围内(县、市、区)

( 3 ) 计划工期:1土建(含钢结构)工程:标准项目自订单下达之日起 28 天(含)内完工;2动力配套工程:标准项目自订单下达之日起 5 天(含)内完工;3外市电工程:标准项目自订单下达之日起 28 天(含)内完工;具体以订单为准。

( 4 )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 5 )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 本次集中招标采用 混合 招标的方式,具体标段与份额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名称 分公司 份额分配 实施区域 塔类业务需求规模预估 综合传输业务 智联业务需求规模预估 能源业务需求规模预估 预估总费用(万元)
总费用(万元) 总费用(万元) 总费用(万元) 总费用(万元)
1 太原 第 1 份额 小店区 557 170 92 190 1009
太原 第 2 份额 古交市、娄烦县 454 139 76 160 829
太原 第 3 份额 迎泽区、杏花岭区 384 117 65 140 706
太原 第 4 份额 晋源区 350 107 60 130 647
太原 第 5 份额 清徐县 315 96 55 120 586
太原 第 6 份额 万柏林区 246 75 46 100 467
太原 第 7 份额 尖草坪区 212 65 38 90 405
太原 第 8 份额 阳曲县 142 43 28 70 283
2 大同 第 1 份额 平城区 512 156 169 36 873
大同 第 2 份额 云州区、云冈区、广灵县 414 127 119 28 688
大同 第 3 份额 灵丘县、浑源县 380 116 89 17 602
大同 第 4 份额 左云县、新荣区 341 104 75 18 538
大同 第 5 份额 阳高县、天镇县 267 81 72 19 439
3 朔州 第 1 份额 朔城区 502 153 30 31 716
朔州 第 2 份额 山阴县、应县 469 143 24 12 648
朔州 第 3 份额 怀仁市 450 137 24 26 637
朔州 第 4 份额 平鲁区、右玉县 420 128 24 10 582
4 忻州 第 1 份额 忻府区 859 262 40 20 1181
忻州 第 2 份额 五台县 742 227 25 7 1001
忻州 第 3 份额 定襄县、岢岚县 633 193 30 14 870
忻州 第 4 份额 偏关县、五寨县 565 172 50 14 801
忻州 第 5 份额 原平市、静乐县 487 149 70 23 729
忻州 第 6 份额 繁峙县、代县 420 128 50 14 612
忻州 第 7 份额 河曲县、保德县 376 115 45 14 550
忻州 第 8 份额 神池县、宁武县 260 79 65 14 418
5 阳泉 第 1 份额 盂县、郊区、矿区 270 82 108 44 504
阳泉 第 2 份额 平定县、城区 190 58 72 22 342
6 晋中 第 1 份额 榆次区 320 98 60 262 740
晋中 第 2 份额 介休市、灵石县 330 101 60 15 506
晋中 第 3 份额 平遥县、祁县 305 96 59 12 472
晋中 第 4 份额 太谷区、榆社县 283 86 60 11 440
晋中 第 5 份额 寿阳县、昔阳县 275 84 60 8 427
晋中 第 6 份额 左权县、和顺县 215 66 90 5 376
7 吕梁 第 1 份额 石楼县、孝义市、交口县 454 139 75 47 715
吕梁 第 2 份额 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 305 93 90 51 539
吕梁 第 3 份额 临县、方山县、柳林县 274 83 75 36 468
吕梁 第 4 份额 离石市、中阳县 260 79 60 35 434
吕梁 第 5 份额 岚县、兴县 208 64 60 24 356
8 长治 第 1 份额 襄垣县、屯留区、沁源县 450 137 30 30 647
长治 第 2 份额 潞洲区、壶关县、平顺县 370 113 50 30 563
长治 第 3 份额 上党区、长子县 320 98 50 30 498
长治 第 4 份额 潞城区、黎城县 290 89 35 30 444
长治 第 5 份额 武乡县、沁县 250 76 35 30 391
9 晋城 第 1 份额 阳城县、沁水县 318 97 90 20 525
晋城 第 2 份额 城区、陵川县 223 68 80 40 411
晋城 第 3 份额 高平市 216 66 30 25 337
晋城 第 4 份额 泽州县 192 59 30 20 301
10 临汾 第 1 份额 翼城县、浮山县、安泽县、古县 181 55 199 99 534
临汾 第 2 份额 乡宁县、吉县、襄汾县 188 57 122 82 449
临汾 第 3 份额 蒲县、大宁县 78 24 236 29 367
临汾 第 4 份额 洪洞县 138 42 91 60 331
临汾 第 5 份额 尧都区 148 46 37 68 299
临汾 第 6 份额 隰县、永和县 90 27 153 26 296
临汾 第 7 份额 霍州市、汾西县 79 24 114 30 247
临汾 第 8 份额 侯马市、曲沃县 106 32 77 25 240
11 运城 第 1 份额 盐湖区,临猗县、万荣县 420 128 84 32 664
运城 第 2 份额 永济市、芮城县,夏县、平陆县 386 118 78 20 602
运城 第 3 份额 绛县、垣曲县 286 90 90 9 475
运城 第 4 份额 闻喜县、新绛县 252 77 72 9 410
运城 第 5 份额 河津市、稷山县 226 70 66 15 377
合计 60 19653 6,004 4,239 2,648 32,544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 【5】 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模块基准价折扣报价的 100%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发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出具能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或证明文件。

2.3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 1 )、( 2 )、( 3 )、( 4 )、( 5 )资质:

(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 〕 94 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 5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承装类)。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 年第 30 号令)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 2025 〕 44 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4 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人员要求:

(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和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可以 2 人各持一证,也可以 1 人持两证。

( 2 )项目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和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可以 2 人各持一证,也可以 1 人持两证,且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和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可以 2 人各持一证,也可以 1 人持两证。

注: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体现在本单位注册信息)、本单位劳动合同或近 6 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近 6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指开标日前 6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不同标段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允许复用,若复用,则标段号靠后的标段将被否决投标。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 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 )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2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4 )在最近三年( 2022 年 10 月 27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15 )在最近五年( 2020 年 10 月 27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6 )在最近五年( 2020 年 10 月 27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7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 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18 )被中国铁塔列为山西省分公司及其各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9 )被纳入中国铁塔及山西铁塔同类产品或服务黑名单的;

( 20 )与其他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形。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10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6. 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招标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 / 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 4.4 条款。

4.2.3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3 17:00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注册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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