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东庞矿北井矸石外排清运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河北
-邢台市
2025 年东庞矿北井矸石外排清运项目(二次) 采购公告
- 采购条件
2025年东庞矿北井矸石外排清运项目(二次)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 北井矸石排放量较大,为保证正常生产,需每天进行外排清运。经核算,北井每天产生矸石量约 500 吨,为减少北井环境污染,促进矸石无污染外排清运。为保证正常运输,拟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委托 2 家有处置利用运输能力的单位,承包矸石的运输处置利用工作 , 具体内容详见 谈判采购 文件第五章 “ 委托人要求 ” ;
注: 本项目中因工农关系引发的相应协调费、赔偿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2 服务地点: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 北井 ;
2.3 框架协议有效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 月或 达到本项目 计划资金 96 万元(先到为准);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入围供应商 数量: 本项目入围 2 家,有效供应商小于 2 家时,本项目将重新招标 。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 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服务 能力。
( 2 )供应商须具有煤矸石加工、处置利用等能力,或与有煤矸石加工、处置利用等能力的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且协议有效期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即合作协议至少涵盖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 3 )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有运输能力的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且合作协议有效期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即合作协议至少涵盖合 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
3.1.2 财务要求: / ;
3.1.3 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 以来)至少具有一项 矸石外排清运项目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3.1.4 信誉要求:( 1 )未被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网站( https:// www.gsxt.gov.cn/ )列入 “ 经营异常名录 ” 或者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 2 )未被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
( 3 )未被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网站 ( https:// zxgk.court.gov.cn/shixin/ ) 列入 “ 失信被执行人 ” ;
3.1. 5 其他要求: ( 1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 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内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2 )近三年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投标;
3.2 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11-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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