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湾文化园建设项目温泉水处理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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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湾文化园建设项目温泉水处理 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意湾文化园建设项目 已由 如东县数据局 以 东行审投【2024】19号 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为 江苏和润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如东县如意湾文化园内
2.1.2建设规模: 如意湾文化园温泉泉眼至H06建筑温泉预处理机房室外管网;预处理机房内设备、机房内管网、电气、智能化(设备远程控制、一键进水等);H06建筑温泉预处理机房至P03建筑温泉机房室外管网;P03建筑温泉机房内锅炉、温泉供水设备、机房管网、电气、智能化(设备远程控制等);文旅商业区及古建特色商业区和新建特色商业区温泉管网;文旅商业区:预留管道至每户外墙,古建特色商业区和新建特色商业区:外墙预留温泉智能水表(限量使用,超出使用范围另行缴费)并引管道至每户泡池等。该范围内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和验收、售前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维修保养等全部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 : 约 13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 :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 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 缴纳 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且符合江苏省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及附件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 办市〔 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说明:
(1)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实时查询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2)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3.6未尽之处详见“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1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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