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餐厨系统新增储油罐施工招标公告
湖南
-张家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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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餐厨系统新增储油罐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5-114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张家界市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餐厨系统新增储油罐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阳湖坪街道新园区社区四组
2.2 建设规模:新增一个 100m3储油罐及相关配套设施
2.3 计划工期:
项目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12 月
25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
新增一个 100m3储油罐及配套的输油管道、卸油泵、电机、就地控制箱、操作平台;罐区基础及围堰等,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
2.5 边界条件:
施工用电、施工用水厂内仅提供接口,接入及费用自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状况健康。
3.3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5)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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