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第二次)采购公告
谈判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第二次) 物项进行采购,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第二次)
1.2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经到位或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5 采购项目概况: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第二次)项目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采用公开谈判方式确定1家成交人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涉及的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建筑节能与智能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桩基检测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服务期:预计合同签订后15个月
2.3服务地点:四川夹江县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的证明: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
A.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第二次)机构资质证书 (新版证书:【综合资质】或【范围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专项检测资质】)或(老版证书:【范围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钢结构工程检测类、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资质】) ,提供证书复印件。
B.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提供证书复印件。
C、 供应商须具有ISO或GJB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其它已集成GJB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认证范围与本次采购相关) 。
注:质量体系证书处于申请办理、过期复审等阶段,须提供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出具的审查通过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财务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 (2022年至2024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净利润至少3年不亏损,且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 。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应答无效)、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 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4)业绩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 2022年1月1日 以来签订的1个【 建筑面积≥3000㎡】 或【 质量检测服务合同金额≥50万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第二次) 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 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建筑面积或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等主要内容。未能体现上述评审要素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除合同形式外,也可为协议或任务书等其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文件。
(5)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应具有 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提供证书复印件,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的代缴公司(须提供委托证明)为项目负责人在最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须由国家社保部门出具),从应答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供应商为事业单位,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可提供在职证明(在职证明材料具体形式不限,但应体现时间因素为应答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时间,该人员为本校、本单位人员的在职证明材料)。
(6)其它要求: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6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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