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公司太仓电厂4号机组烟气冷却器改造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江苏
-苏州市
华能江苏公司太仓电厂4号机组烟气冷却器改造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0-1-304-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江苏公司太仓电厂4号机组烟气冷却器改造工程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江苏省太仓市港口开发区滨江大道118号。
2.2规模: 华能江苏公司太仓电厂一期亚临界燃煤机组(2×300MW)和二期超临界燃煤机组(2×600MW),4号机组为600MW。
2.3招标范围:工程的产品供货、土建、施工、安装(包括对原有设备改造、拆迁、恢复工作)、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性能考核(配合)、试验、检验、试运行、消缺、最终交付和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并参加招标方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4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江苏公司太仓电厂4号机组烟气冷却器改造工程招标标段包1。
2.5施工地点: 华能太仓电厂厂内。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烟气冷却器安装业绩或烟冷器或低低温省煤器或低温省煤器或WGGH改造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 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10-05 23:59(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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