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公司2026-2027年生产用车租赁服务框架资格预审公告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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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西北公司2026-2027年生产用车租赁服务框架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
TC2506175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西北公司所辖宁夏、陕西、甘肃、山西、内蒙古石油天然气管网站场及线路。
标段数量:
2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国家管网集团西北公司根据《国家管网集团车辆管理办法(暂行)》的相关条款要求,组织开展2026-2027年生产用车租赁框架项目,为2026年至2027年国家管网集团西北公司所辖宁夏、陕西、甘肃、山西、内蒙古石油天然气管网站场线路生产用车的租赁工作提供保障。
西北公司2026-2027年生产用车租赁服务框架标段一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按标段收费)
开标时间:
2025-11-14 09:0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银川分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中卫维抢修中心生产用车租赁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资质要求 1.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后仅能由一家单位参与投标。 1.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 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投标人成立时至投标截止前一个月内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1.3 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车辆租赁服务类似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并提供该发票自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发生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没有被国家管网集团或西北公司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等处理名单(招标人提供)。(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5)中涉及的网站进行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等处理名单内容进行查验,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的投标将被否决。 1.5 车辆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投入本项目的服务车辆配置标准执行国家管网集团《国家管网集团车辆管理办法(暂行)》(国家管网办〔2025〕170号)要求,要求如下: 序号 车辆类型 不含购置税的车辆原值 (万元) 性能特点 备注 1 乙类越野车、 乙类商务车 30万元以内 越野车:非承载式车身、四驱 商务车:排气量2.5升以下、七座 国产汽车,新能源汽车优先 2 皮卡车 20万元以内 非承载式车身、四驱 国产汽车,新能源汽车优先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车辆车龄不超过2年且行驶里程不超过2万公里的车辆,车龄以首次注册登记日期开始计算。(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车辆发生变更,需经招标人同意,并履行相应的变更手续,变更车辆需综合考虑购置价格、里程及车龄等因素,不低于原提供车辆标准且不超过购车价格限价。(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6 联合体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7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西北公司2026-2027年生产用车租赁服务框架标段二
标段编号:
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按标段收费)
开标时间:
2025-11-14 09:0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西安分公司、山西分公司和西安维抢修中心生产用车租赁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资质要求 1.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后仅能由一家单位参与投标。 1.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 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投标人成立时至投标截止前一个月内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1.3 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车辆租赁服务类似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并提供该发票自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发生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没有被国家管网集团或西北公司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等处理名单(招标人提供)。(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5)中涉及的网站进行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等处理名单内容进行查验,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的投标将被否决。 1.5 车辆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投入本项目的服务车辆配置标准执行国家管网集团《国家管网集团车辆管理办法(暂行)》(国家管网办〔2025〕170号)要求,要求如下: 序号 车辆类型 不含购置税的车辆原值 (万元) 性能特点 备注 1 乙类越野车、 乙类商务车 30万元以内 越野车:非承载式车身、四驱 商务车:排气量2.5升以下、七座 国产汽车,新能源汽车优先 2 皮卡车 20万元以内 非承载式车身、四驱 国产汽车,新能源汽车优先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车辆车龄不超过2年且行驶里程不超过2万公里的车辆,车龄以首次注册登记日期开始计算。(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车辆发生变更,需经招标人同意,并履行相应的变更手续,变更车辆需综合考虑购置价格、里程及车龄等因素,不低于原提供车辆标准且不超过购车价格限价。(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6 联合体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7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10-30 16: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1-06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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