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军品8号工房改造工程-万吨压机设备基础及深基坑处理、厂房CFG桩施工项目
北京
正在报名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军品8号工房改造工程-万吨压机设备基础及深基坑处理、厂房CFG桩施工项目已由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国拨资金80.0%,自有资金20.0%,招标人为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万吨压机设备基础:基础底板整体承载桩施工、设备基础防水、混凝土浇筑等;(2)万吨压机深基坑处理:万吨压机基坑深约8米,需边坡支护,井点降水等;(3)厂房柱基础 CFG桩;(4)以上内容工程做法详见施工设计图;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5)招标范围:依据本项目设计成果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建设内容,负责工程总承包施工。
2.2 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45日历天。
2.3 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朱家坟五里五号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2)财务要求:需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要求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其中经审计内容涉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经审计是指1)财务会计报表上有审计机构盖章,或2)财务会计报表上无审计机构盖章,须补充审计报告正文(至少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审计机构单位章)。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附成立以来的上述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3)业绩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至少须承揽过2个,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签订合同的类似项目业绩,且每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至少须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双方盖章、合同金额)未提供合同协议书或提供合同协议书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被视为无效业绩。(4)项目经理资质要求: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证书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5)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需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签订合同的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合同(合同至少须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双方盖章并能体现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信息)未提供合同或提供合同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4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