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远重工(新疆)高端装备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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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招标人已与 凌远重工(新疆)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签订凌远重工(新疆)高端装备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承包合同,拟对该项目 基础、钢筋混凝土、砌体、钢结构基础等工程的施工进行劳务分包,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总用地面积79950.00m2约119.92亩),总建筑面积为49320m2,主要包括1#锻造车间、2#粗加工车间(8#备用车间)、3#热处理车间、4#炼钢车间(7#原料加工车间)、5#精加工装配车间、6#成品库房、办公楼、研发楼、员工宿舍、食堂及活动室。
2.2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木垒县
2.3 招标内容: 基础工程(仅限与主体结构直接相关的独基、基础梁、筏板、桩基承台、土方开挖回填等)、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包括柱、墙、梁板、楼梯等所有现浇混凝土构件,以及模板、钢筋工程)、钢结构基础工程(不包括钢柱、钢梁、支撑等重要承重刚构件的制作、安装、高强螺栓连接、防腐防火涂料等,含金属维护系统)、砌体结构工程(包括结构填充墙、隔墙等非承重砌体)等施工内容所需的劳务作业。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365天,计划2025年
2.5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GB50300-2013《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施工劳务资质及其他相关许可资质,证照齐全,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2 业绩要求: /
3.3 信誉要求: 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3.4 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一章第10.4款规定的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类似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业绩不少于1项,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未在担任项目经理期间出现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5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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