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分行110报警设备维护采购项目(标段一)(第2次采购)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南阳市
就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分行 110 报警设备维护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2025-NYCG-11 )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 标段一二次 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响应人(以下简称响应人)参加 响应。
1. 项目概况
1.1 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全区 40 个网点 110 报警设备维护服务,服务期两年(即 2026 年 1 月 1 日 -2027 年 12 月 31 日)。
1. 2 标 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 本次采购标段一, 具体如下:
| 标段一 | 服务机构 |
|---|---|
| 单位 | 网点 |
| 新野县支行 | 施庵支行 |
| 解放路支行 | |
| 城区支行 | |
| 南召县支行 | 人民路支行 |
| 丹霞支行 | |
| 红阳支行 | |
| 唐河县支行 | 城区支行 |
| 新民街支行 | |
| 张店支行 | |
| 方城县支行 | 文化路支行 |
| 凤瑞路支行 | |
| 中南厂支行 | |
| 社旗县支行 | 城区支行 |
| 红旗西路支行 | |
| 桥头支行 | |
| 桐柏县支行 | 城区支行 |
| 大同街支行 | |
| 月河支行 |
1. 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将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 供应商 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 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 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响应。
2.1.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供应商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供应商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供应商(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1.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2 供应商其他资格条件
2.2.1 供应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一项的类似项目业绩。
2.2.2 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评审办法 ”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响应人,其响应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4 17: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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