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巴彦浩特发电分公司餐厅、司乘、办公场所及临建现场物业服务
内蒙古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巴彦浩特发电分公司餐厅、司乘、办公场所及临建现场物业服务
发布时间: 2025-10-31 11:10:06
一、 采购单位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 :内蒙古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巴彦浩特发电分公司餐厅、司乘、办公场所及临建现场物业服务
三、供应商 :内蒙古分公司
四、公示开始时间 :2025-10-31 11:00:00
五、公示结束时间 :2025-11-03 11:00:00
六、公示周期 :3 天
七、采购内容:
本次招采职工餐厅服务(不包含食材购买),负责员工的早、中、晚餐等供餐任务;负责日常工作餐、招待餐、临时安排的就餐任务;负责厨房内饮食加工制作、花色品种调配;负责炊具、灶具、餐具的使用管理;负责厨房、餐厅窗口售饭和餐厅内所有卫生保洁等工作;负责厨房、餐厅区域的防火、保卫及食品卫生工作。司乘服务,负责驾驶公司提供的公务车、生产工程用车及其他车辆。办公场所及临建现场物业服务(包含保洁、会议、前台、临建现场所属绿化区域、保安服务等),负责办公室、会议室、公用活动场所、卫生间及洗漱间等的所有保洁工作等,详见采购文件。
八、直接采购理由:
集团公司系统全资和控股企业提供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以下情形的:列入集团公司内部产品和服务直接采购目录的;直属单位内部企业之间能够提供,列入直属单位成熟产品和服务目录的;新技术产品首台(套)、替代进口产品、集团公司承担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示范推广、涉及集团核心商密的技术服务类项目等特殊项目。
九、直接采购说明:
本次采购符合《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直接采购采购适用情形: 根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限额以上适合采用招标方式的,原则上采用招标方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四)集团公司系统全资和控股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第十八条招标限额以下的采购项目可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招标限额以上采购项目符合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形,按管理权限经各单位履行审批程序后可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详见项目采购方案具体描述。
十、法律法规依据:
询比、竞价、谈判和直接采购等非招标采购适用情形。(四)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集团公司系统全资和控股企业提供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以下情形的:列入集团公司内部产品和服务直接采购目录的;直属单位内部企业之间能够提供,列入直属单位成熟产品和服务目录的;新技术产品首台(套)、替代进口产品、集团公司承担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示范推广、涉及集团核心商密的技术服务类项目等特殊项目,详见项目采购方案具体描述。
十一、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直接采购采购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实名向异议受理人提出。
异议受理人: 张亮
异议受理人电话:
异议受理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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