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海洋牧场综合体设计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海南
正在报名中
华能清能院海洋牧场综合体设计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0-1-345 )
项目所在地区: 海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清能院海洋牧场综合体设计服务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推动华能临高海上风电场风渔融合开发,拟在华能临高海上风电场内开展海洋牧场综合体方案设计研究,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深远海海洋牧场综合体概念设计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正式稿等。
2.2服务期:项目服务周期为30天。
2.3规模:深远海海洋牧场综合体功能要求可搭载光伏组件、微型风电机组,形成海上绿色微电网,具备一定规模水体的深远海渔业养殖能力,同时考虑为风电场运维服务提供支撑,形成有人生活、绿色低碳、多元融合的综合体平台。海洋牧场综合体养殖水体不小于10000m3,至少可抵抗目标海域50年一遇设计海况。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1项海洋水产养殖网箱设计或海上风电结构设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若业绩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重点研发计划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需要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但需提供阶段性到款凭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重点研发计划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任务书等同于合同影印件中的签字盖章页),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11-17 23:59(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