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公司庆阳煤电公司新庄煤矿地面排水直排孔工程招标公告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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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煤业公司庆阳煤电公司新庄煤矿地面排水直排孔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0-2-201)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公司庆阳煤电公司新庄煤矿地面排水直排孔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矿井排水扩容建设方案,预计2026年12月副井+128水平扩容泵房投用,而根据华能煤炭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2024-2033年新庄煤矿矿井涌水量预测》报告,2026年12月矿井最大涌水量已经达到5858m3/h,远超应急排水系统建设完成后矿井最大排水能力4500m3/h。
为提升矿井排水系统能力,从系统上解决矿井排水问题,突破井筒不具备安装排水管理的制约因素,计划在地面已施工两个排水钻孔的基础上,再从地面向井下施工一个排水钻孔,安装一趟D480mm排水管路。该管路连接西翼辅助泄水巷与运矸斜巷交岔点处新增水泵房。
2.2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公司庆阳煤电公司新庄煤矿地面排水直排孔工程标段包1。
2.3 施工地 点: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庄镇新庄煤矿。
2.4 计划工期: 5个月,开工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2.5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地面排水直排孔工程项目,副井工业厂区施工排水钻孔1个,工作管φ480×25mm,工程量约为990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大直径地面钻孔施工项目业绩(终孔直径大于500mm,单孔深度大于700m),需附合同业绩影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里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为准。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实质内容、钻孔直径、单孔深度等关键页证明材料,并同时对应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须清晰可查,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为矿业工程,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1项担任钻孔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须附可以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签证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至少3个月在本单位的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1日至2025-11-10 23:59(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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