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及行业大脑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及行业大脑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及行业大脑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中共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会议纪要,桐开工委办【2025】22号
1.4招标人:桐城市新兴产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桐城市新兴产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及行业大脑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H1QT25Z100291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1QT25Z100291
2.5建设地点:安徽省桐城市
2.6建设规模:按照安徽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评价指标,建设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及行业大脑项目,主要建设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互联网平台、行业大脑平台等内容。
2.7合同估算价:约247.66万元,以实际中标价为准
2.8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软件开发、系统调试等工作,并提供三年质保服务
2.9服务地点:桐城市区域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招标范围:主要建设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互联网平台、行业大脑平台等内容。
2.11项目类别:服务采购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总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如有)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注:1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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