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液化升级示范项目酸性气体脱除装置技术许可、工艺包编制、培训及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能(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液化升级示范项目酸性气体脱除装置技术许可、工艺包编制、培训及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10289,招标人为国能(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 鄂尔多斯煤液化升级示范项目酸性气体脱除装置 技术许可、工艺包编制、培训及技术服务 。 技术许可相关具体工作详见第五章 发包 人要求 。
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1 技术许可包含:投标人授予招标人一项非独占性、不可撤销的专利 /专有技术 许可,允许招标人使用许可技术,包括招标人在合同装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采购、运行、维护、故障排除和维修进行的改进、生产、使用和在世界范围销售许可产品。该许可技术应是投标人目前最先进的且经过验证的技术。
2.1.2 工艺包编制包含: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艺包、操作手册、分析手册及培训手册等。其中, 工艺包 的内容和深度应 满足招标人对许可装置进行设计、采购、建设、试车、开车和正常运营。
2.1.3 培训包括:在技术文件交付之后最迟不晚于合同装置开车前六(6)个月内,投标人应指定具有资质的专家,根据招标人的培训要求,向招标人的人员提供培训。投标人拟提供的培训需加以具体界定,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和范围以及培训天数等 。
2.1.4 技术服务包含:投标人应 对许可合同装置提供基础 工程 设计、详细工程设计、关键设备的采购、施工建设、预试车、试车、开车和性能测试 等合同装置各个阶段 的技术服务 , 并随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其他技术服务。
2.1.5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工作范围。
2. 1.6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生效 之日起 至 装置 性能考核合格后 6 个月 止 。
2. 1.7 投标人须 在工艺包开工会后 第 20周 提交终版工艺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化工行业酸性气体脱除装置(或低温甲醇洗装置或甲醇洗装置)技术许可合同业绩1份,且已投运1年及以上。业绩规模要求满足(1)或(2)之一:
(1)单系列规模不小于30万Nm3/h产品气(或净化气,或有效气,或CO+H2);
(2)单系列规模不小于45万Nm3/h原料气。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内未载明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由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性能考核报告、标定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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